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以来,海东消防支队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分析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争取在2012年消防工作有新的作为和发展。
政府统一领导,规划部署全区消防工作。支队以大力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抓手,推动落实《青海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谋划指引海东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区、县两级政府建立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监督职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逐步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任期目标、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工作责任网络。
部门依法监管,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2012年行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由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安、安监、规划、财政、发改、教育、民政、工商、质监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具体研究、协调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及时部署本行业系统内和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的自检自查,与公安消防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消防工作的新格局。
消防加强监督,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要求,支队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对全区消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研究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全区经济社会和消防工作发展的模式。各级消防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利用自身优势,深入社会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工作,树立消防部队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单位全面负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支队积极推动社会单位将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各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单位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支队以学习雷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清明节安保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不断夯实消防宣传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户外LED显示屏、出租车电子屏、手机短信、各大新闻媒体等传媒手段,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采取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消防负责人等多种形式,使消防安全知识融入社区、进入家庭、深入人心;通过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在街头设立咨询点、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开放消防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宣传氛围。
2012年,时势日新,任务催人。海东全区消防部队抓住机遇不放松、坚持发展不停步,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全力打好全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翻身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