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近日,海北州消防支队完成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复核审定工作,全州共调整确定一级重点单位4家,二级重点单位94家。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调整工作,支队及早下发《关于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重新摸排和申报的通知》, 经过摸底、调查、审查和申报工作认真排查核对,全州201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二级重点单位调整力度大,因破产、并购、停用、改制、拆迁等原因取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23个。其中因教育系统、石化系统资源整合减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11个,政府机关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拆迁原因减少4个,因未达不到重点单位标准调整减少5个,其他因未经验收、破产而减少的重点单位3个。对照《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全州新增了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6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94个。对因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重点单位,支队已经开展集中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及时进行第二批申报备案。
审核:刘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