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海北州人大李顺邦副主任听取了州消防支队就加强文物单位、寺院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月9日至16日,海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文体局、文物局、民宗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开展了为期八天的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对全州20余处文物点、古建筑的安防、消防工作进行了实地进行检查。
支队建议寺院文物保护单位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消防专项经费投入,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在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寺院组建僧侣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由“我被检查”的被动接受向“我要检查”的主动开展转变。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依托建立职能部门—驻寺干部(民警)--寺管人员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
全州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检查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及时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审核:刘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