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格尔木市先后发生了“5.20”浓硫酸槽罐车泄漏和“8.5”过氧化甲乙酮火灾等多起化学危险品车辆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切实抓好格尔木市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近日,市政府下发了《格尔木市化学危险品车辆驶入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4月1日至6月10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建立起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市民参与的监督治理体系,以确保市区交通安全持续平稳为目标,成立了由格尔木市副市长王建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淮军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委宣传部、公安、消防、交通、城市管理、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工作任务和方法措施。
此次整治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情况;化学物品是否混合装运;遇热容易引起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是否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遇潮引起爆炸、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是否采取防潮避雨措施;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槽、罐车的颜色是否否和相关要求;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市区乱停、乱放、超载等情况。
市政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每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按照市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安排,形成多方联动的整治合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目前,格尔木支队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开展。
原作者:王有德 审核人:张学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