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黄南支队认真部署、科学安排,“三步骤”及时规范党员培养程序。
第一步:支委会讨论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小组要认真负责的对其评议,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及各方面反映情况进行审查,条件基本成熟的,可确定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
第二步:积极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对各支部确定的年度党员计划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牢固树立正确的组织纪律观念,培训结束后政治处统一组织考核。政治处和各支部要以考试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平时考察情况,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第三步:做好党员接受工作。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门讨论接收新党员问题。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并上报政治处审查。对符合入党条件、手续完备的发展对象经政治处审查核实后,分别通知党总(支)部、提交支队党委研究审批,支队党委研究审批后,返还各单位保存。
原作者:王成 审核人:董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