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海东行署召开全区消防工作会议,表彰了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授予民和县人民政府、乐都县人民政府“落实消防责任先进县政府”荣誉称号;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平安县第一中学等7家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平安县公安局政委李育录、海东供电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高文奎等13名同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表彰决定中指出,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社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公共消防安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清剿火患”战役,努力打造消防铁军,及时扑救火灾,开展应急救援,保持了我区多年未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为海东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各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带动下,海东地区全面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全区消防工作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基本平稳。地区行署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各行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向先进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