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晚上,格尔木市隆重召开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表彰大会,中共格尔木市委、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格尔木市人民武装部联合表彰全市双拥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和“好警嫂”。会上,格尔木消防支队被授予“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殊荣、政治处主任王小强被评为“双拥工作模范个人”、支队长李学良的爱人李晓燕被评为“好警嫂”荣誉称号。
表彰会上,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林虎做了双拥工作报告,对驻格军警部队在维护社会稳定、防汛抗洪、拥政爱民等各项工作中所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赞扬。在强调加大拥军工作时,王林虎市长指出,格尔木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全市消防部队的支持力度,消防业务经费实现了每年人均2.1万元的保障标准,走在了全省消防部队的前列,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消防部队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朱建平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就消防部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讨论研究和部署,努力推动格尔木市消防部队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多年来,格尔木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胡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广大官兵以驻地为故乡,视群众为父母,紧紧围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把爱民亲民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唱响“地方经济发展到哪里,部队服务就支持到哪里”的双拥共建口号,始终立足于服从地方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不遗余力地开展了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自各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格尔木消防支队把创建“双拥模范城”与拥政爱民、抢险救援、抗震救灾等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支队官兵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将爱民、为民、利民变为自觉行动,在推进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警民和谐、提高官兵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玉树救灾、格尔木防汛抗洪等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几年来,格尔木市消防支队先后组织义务劳动200余次,为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出动官兵5000人次,为驻地群众做事实80余件,义务植树10万余株,为学校、机关团体义务送水500余吨,消防队站开放接纳参观者5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万余张,组织官兵开展了向贫困山区捐赠“爱心包裹”活动,广大官兵踊跃捐款,共筹集资金2万余元、捐赠爱心包裹150个,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在表彰大会上,支队一个集体、两个个人再获殊荣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官兵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全体官兵决心以此次表彰大会为契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不断开拓消防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更加繁荣、更加安全的新格尔木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作者:王有德 魏巍 审核人:王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