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公安部、省公安厅相继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视频会结束后,海东地区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高度重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了刘金国副部长和陆元庆副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意见》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意见》的实质,并将《意见》的重要精神和具体要求贯穿于各项消防工作始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意见》上来。支队和各大队军政主官紧紧抓住机遇,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当地消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严格执法,着力构建火灾防控体系。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为全力做好会议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全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充分发扬“清剿火患”战役精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协调发动农村社区、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整治合力。大力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实行部门分片包干制,健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用足用好临时查封、“三停”、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加大宣传,全力营造浓厚宣贯氛围。结合宣贯落实国务院《意见》工作,支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消防站开放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意见》,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同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少年儿童以及流动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采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推进《意见》的贯彻实施。
抢抓机遇,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发展。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落实。辖区各消防部门把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与推进全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系统思考、抓住契机,扎实推进;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充实灭火救援力量;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完善“全警消防”工作机制,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形成消防工作合力,全面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