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指导全省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从
考核组将对各级政府、乡村、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部门落实《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重点对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适时组织开展督察、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寺院、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整治火灾隐患情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队站建设情况;各地完成消防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接警终端、移动接入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建设情况;各地完成灭火抢险救援车辆、器材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个人特种防护装备的更新、补缺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考核实行评分制,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档案台账和实地检查验收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除对每个州地市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将随机抽查1个县、市、区,并从中抽查1个乡镇政府、1个街道办事处、1个村庄、1个社区和1个派出所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