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黑龙江经济报》06版
本报讯(李志超 张楠)自10月15日起,绥化市公安消防支队针对在建工地消防产品进行了专项排查。凡市场准入证明、产品合格证、产品真伪确认书、产品一致性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不仅消防产品一律被判定为不合格,该在建工程的消防验收或备案也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活动已检查在建工地9个,查出不合格消防产品30余件(套),消防执法人员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在建工地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