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佳木斯市政府孙喆市长在市消防支队呈报的《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荣获2011年度全省消防队伍“龙江红门先锋·年度工作先进支队”等多项殊荣》(消防简报2012年第2期)上批示:“市消防支队在2011年工作中,能够紧紧围绕市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支持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不断创新,为全市发展、安全做出更大努力”,对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大力践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部署,确立了“逢优必争、逢冠必夺”的工作目标,坚持以维稳创安为己任,以班子建设为根本,以社会防控为重点,以铁军建设为抓手,以持续发展为方向,以服务人民为准则,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大力提升部队实战攻坚能力,提升火灾防治水平,提升队伍综合建设质量,确保了连续13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消防事业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支队被部局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2011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总队评为全省消防队伍“龙江红门先锋·年度工作先进支队”、以及执勤岗位练兵、信息化建设达标、“防火墙”工程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先进单位,所辖5个基层大队和16名官兵受到表彰奖励,支队共有1人荣立一等功、2人荣立二等功、18人荣立三等功;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被佳木斯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此次佳木斯市政府孙喆市长批示肯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佳木斯支队将认真贯彻落实孙喆市长批示精神,承载荣誉、戒骄戒躁、乘势而上,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统领,以温家宝总理“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和部队安全事故、案件为目标,以回应人民群众和广大官兵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根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战略部署和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升部队战斗力水平,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部队管理质量,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把全市消防事业发展推向新的更高水平,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