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伊春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伊春市市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高环,市公安局副局长赵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6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支队在家党委成员以及新闻单位记者等共计40人参加会议,市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范庆华主持会议。
市公安局副局长赵辉通报2011年全市城镇消防工作情况暨2012年城镇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传军通报2011年度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和经费使用情况,提请会议研究确定全市2012年消防经费保障计划。
市长高环代表市委、市政府,亲切慰问全体消防官兵,充分肯定城镇消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消防部队打赢打胜了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26%和68.8%,全市已连续26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全市新增加消防车辆61台,器材7352件套,有8个区、局完成了消防营房新建、改建、扩建及翻修工作;通过推行消防安全工作保证金制度,伊春市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地市。
市长高环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全市城镇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不容丝毫懈怠。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伊春的大局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城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地抓好全年城镇消防工作。一要大力发展专职、志愿和义务消防队伍,构建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力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要加强消防管理创新,全面推广消防自救站的做法。二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要重点抓好火灾隐患的源头防治,将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城市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要时段,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违法行为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决不能一念之慈,姑息养患。三要积极完善消防设施和装备。在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上,市里将竭尽所能给予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消防部队的保障标准,尽最大能力保障到位。四要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深入开展专业技能训练和技战术研究,既要深入研究城防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规律、特点和处置措施,也要研究和训练山地、水上等特殊地形以及洪涝、塌方、危化品堵漏等特种灾害的处置对策。五要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利用春防契机大造城镇防火宣传声势,深化六进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专门培训,有计划地扩大消防志愿者规模,增加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频次和影响力。六要迅速进入春季城镇防火期。全市已经进入春季城镇防火期,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抓紧制定细化有针对性的春季城防工作方案,做到两防一起抓,同等对待。三是部门联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一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制,是抓好工作的有效手段。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消防安全重要事项,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今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参加考评,接受奖惩。二要加强部门协作。消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发挥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监管作用。目前,我市有7个县(市区)进驻了现役消防队伍。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发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对消防基础建设涉及的建设、规划、电力等问题,要积极服务,主动解决。三要强化工作问责。市政府已经把火灾隐患整治成效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考评挂钩,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以及全年火灾累计达到较大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立案标准的,无论对直接责任人,还是负有责任的领导者,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问责。市政府督办室要把春季城镇防火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督办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一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成立督查暗访组,不定期深入实地,督办消防工作的落实。
市长高环希望各成员单位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