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2年消防工作任务,深入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保持火灾形势的持续高度稳定,3月16日,牡丹江市政府隆重召开了2012年度消防工作暨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景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市安监局局长王山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江滨,市消防支队政委张小城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县(市)、区长,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一把手,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部分消防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30余人在市政府会议室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主持。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会议首先由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张小城宣读了《牡丹江市2012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与会同志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江滨做了消防工作报告;会议对2011年度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政府向闫子忠副市长递交了《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景隆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切实做好2012年消防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江滨副主任在报告中,全面回顾了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落实;各县(市)消防业务费达到规定标准,并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忠于职守,依法履行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能,队伍战斗力和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分析了当前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外部压力。部署了2012年主要消防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把消防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强化火灾预防,全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审批。三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服务,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和逃生自救消防安全知识。四是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着力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完善预案、强化联动,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水平。五是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强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建立综合培训基地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六是落实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保障消防经费。结合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业务费管理办法和保障标准,各地消防业务经费按计划全部落实到位,并实现10%递增。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景隆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更加有力、消防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消防铁军作用更加明显、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成绩来之不易。针对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持续巩固良好局面。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在思想上、行动上、物质上充分备战,牢牢地把握工作主动权,创造出更加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提升维护公共消防安全能力。要进一步明确消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提升消防服务理念,变监管为服务,变灭火为防火,落实各项保障制度。三是把握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级政府、街道、社区、村屯要及时发布禁火信号,一律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一律禁止室外生活用火和明火作业;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加强防火宣传。各地公安、企业、民办消防队伍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各项制度,全面做好灭火战斗各项准备。四是全面落实消防责任,推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同志,要关心消防、爱护消防、支持消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做消防工作坚强后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失职、追谁责”。对消防工作有功的,就要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存在较大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工作失职的,要组织谈话;发生有影响火灾的,要严肃追责;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
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肯定了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消防工作任务,落实了各级政府、各有关行业系统、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对切实做好2012年消防工作和春季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稳控全市火灾形势,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