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春季防火会议精神,3月28日,鹤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市公安局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鹤岗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鹤岗市消防安全主任谢宝禄,龙煤鹤岗分公司、鹤矿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张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继双、市安监局局长刘洪彬、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延峰、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曹顺学、政委张士民参加会议,全市21个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媒体记者共3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曹顺学主持会议。
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延峰通报了鹤岗市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验收情况;鹤岗支队政委张士民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对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以及春季防火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议案。
鹤岗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鹤岗市消防安全主任谢宝禄代表市委、市政府,亲切慰问全体消防官兵,充分肯定2011年度消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消防部队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全市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市连续16年无重特大火灾,连续7年无亡人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鹤岗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宝禄指出,当前,全市消防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有着坚实的基础、良好的机遇和许多有利的条件。面对所取得的成绩,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充分认清我们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一是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投入逐年加大,这些都为我市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伴随“十二五”规划大幕的拉开,消防事业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对此,我们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十二五”消防规划》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二是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对火灾防控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给消防工作带来了空前压力,灭火救援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一些社会单位、场所忽视消防安全,消防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违法经营现象普遍存在,火灾隐患整治、反弹的问题屡禁不止,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风险仍然很高,火灾防控任务非常繁重、难度加大。三是复杂的灭火救援环境对消防部队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建设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消防装备与灭火救援难度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正在日益凸显。
鹤岗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宝禄强调,全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一是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要有担当的精神。做好份内工作、应尽职责。要关心消防、爱护消防、支持消防。二是消防从业人员要有过硬的素质。消防工作者进一步提升“变监管为服务、变灭火为防火、变处罚为引导”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部队打赢能力,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三是全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要有忧患意识。消防工作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既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又要充分估计我们面临的各种挑战,积极主动,用创新发展的新业绩实现消防工作的全面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