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实施之际,公安部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就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保持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火灾风险和防控难度不断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9.3万起,死亡7202人,受伤4501人,直接财产损失72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23起,造成353人死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始终关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多次就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吴邦国委员长亲自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防工作,温家宝总理亲切视察慰问公安消防部队并就加强消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周永康同志多次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去年5月以来,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消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出台《意见》,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利于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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