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计,清明节期间(3日至5日),全省共发生火灾56起,均为一般火灾,没有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10.5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16.7%,损失下降52.1%。消防抢险救援47起,营救人员30人,抢救财产1050万元。
清明节期间,全省消防部队结合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会同民政、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清明节消防安全检查。共组织检查组226个,检查单位1232家,发现火灾隐患1520处,当场改正1360处,责令“三停”单位5家,依法取缔12家。
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扫,安全使用火源,及时妥善处置险情。开展集中消防宣传105次,发放宣传资料25800余份,发送短信10万余条,增强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全省各级消防部队针对清明节期间火灾特点,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墓地、陵园等重点单位的熟悉演练。共组织各类演练184次,有效加强了清明节日期间执勤备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