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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山林火灾参战消防官兵和民警获通令嘉奖

   日期:2012-11-23     来源:河北消防网    作者:河北消防网    浏览:395    
核心提示:记者在河北省公安厅获悉,4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张越同志签署嘉奖令,对扑灭抚宁县山林火灾的省公安消防部队

记者在河北省公安厅获悉,4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张越同志签署嘉奖令,对扑灭抚宁县山林火灾的省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参战官兵和秦皇岛市公安局全体参战民警予以通令嘉奖。

4月12日,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大石窟村北山突发山林火灾。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指示要求,快速反应,紧急部署,调集1500名官兵、200部消防车,第一时间投入灭火战斗,全体参战官兵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风餐露宿、冲锋在前,历经7个昼夜的连续奋战,于4月19日将山林大火成功扑灭。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和案件侦查等中心任务,出动全市2000余名民警、580辆机动车投入一线应急工作,各警种、各部门4000余名民警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全力以赴为火灾扑救提供各项服务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经过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对省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参战官兵和秦皇岛市公安局全体参战民警予以嘉奖表彰。并要求省公安消防部队和秦皇岛市公安局要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以更加旺盛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再创佳绩,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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