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防部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记者从4月26日河北消防总队召开的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为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他们对深入推进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要求各地开展好建筑外保温材料、建筑工地、建筑消防设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四个专项行动。
据省消防总队长周天讲,突出抓好好四个专项行动,就是6月底前完成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把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11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联合住建部门重点排查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违法施工、建筑工地违章设置临时宿舍、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10月底前完成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全省所有建筑消防设施逐栋进行检查,逐栋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查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擅自关停、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问题,督促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加大对现存168处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整改力度,明确专人对口监督、责成隐患单位专人盯守,确保万无一失。
周天说,为搞好这次排查整治,他们强化了三项刚性措施,即严格源头监管,建立与建设、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严格落实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准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凡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验收通过,凡存在威胁公共安全重大隐患的,一律报请政府责令停业整改,凡在有人员居住建筑或营业期间施工作业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凡擅自关停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违章用火拒不改正的,一律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严格强制措施,对采用外保温易燃、可燃材料,已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提请政府督促拆除,对已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重新报审,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果断措施,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