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财政局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员、文员经费保障和离队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至此,全市消防合同制消防队员、文员经费保障和离队安置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文件中明确了消防合同制消防队员、文员工资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予以保障,随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而调整,并增加了消防合同制消防队员、文员发放高危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合同制消防队员、文员医保、养老、工伤、失业及意外伤害等基本保险费随全市社保缴费基数同步增长。
文件要求落实消防合同制消防队员离队安置工作。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优先向企业、空编事业单位推荐安置离队的优秀合同制消防队员(所占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安置对象为:在消防部队工作两个任期以上(即6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合同制消防队员。
文件出台过程中,邯郸消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向市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并积极走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修改文件内容十余次,确保的文件内容的实时性。
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邯郸市消防队员、文员经费保障和离队安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了全市消防队员、文员的工作热情,为消防队员、文员提供了安心留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