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3日召开的河北省消防总队党委扩大会议获悉,去年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43万次,出动消防车2.88万辆次,消防官兵16.1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群众2.53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6.3亿,11个单位和152名官兵分别被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1725名官兵立功受奖。
记者获悉,2011年,全省建立各设区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全部开通了“96119”举报投诉专用号码。强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15万余名,提高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全省消防部队会同基层派出所共检查单位33.06万家次,整改消除隐患100.64万处,临时查封19696家,责令“三停”16855家。全省挂牌督办的223处重大隐患全部整改销案,新排查整改重大隐患1184处。全省火灾“四项指数”实现两升两降,其中亡人指数下降44.8%,我省已经连续十年没有发生恶性亡人火灾事故,成为全国百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会议提出,今年河北省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和政府责任目标考评体系,推动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约谈问责等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和主体意识。
2012年,河北省消防部门将全面推行“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绝不放过每一处隐患。深入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年度达标复验活动,6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复验达标,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小场所全部达到“一懂三会”标准。深入实施“全民消防”战略,推动国家级、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按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年内培树12个重点乡镇政府专职队示范典型,80%的社区、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建志愿消防队。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从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年内,100%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取得职业资格,100%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经过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