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石市下陆区政府下发《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黄下政办发【2012】2号),明确将新增市政消防栓建设纳入区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近年来,下陆区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城区面积与人口不断扩大,由于历史欠帐未清,城区内现有市政消火栓数量已无法满足灭火供水需要,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下陆区消防大队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专题汇报,详细分析了市政消火栓不足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建市政消火栓的必要性。此举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长王玲于2011年11月28日下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将在2012年新增10个市政消火栓。2012年2月12日,区政府印发《下陆区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明确将新建10个市政消防栓纳入区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由区建设局负责落实。
下一步,下陆区人民政府还将把消防工作纳入区建设局、安监局、教育局、卫文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任期考核内容,切实强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工作与全区经济等各项建设事业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