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州来凤公安局下发《关于调整2012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明确了2012年度全县5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切实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不断升级,各类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小宾馆小饭店、化危场所不断涌现。为把握重点单位保证安全,来凤县公安局立足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明确全县2012年5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悉,来凤县公安局要求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管力度,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并要求新调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推行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