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十堰竹溪县人民政府在县宾馆一楼会议厅召开了2012年度全县社会消防工作会议。竹溪县副县长曾宪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叶海波,县公安局副局长廖哲国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派出所所长,以及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叶海波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危正平同志通报2011年全县火灾形势;县公安局副局长廖哲国同志代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就2011年全县消防工作作报告。
随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叶海波科长宣读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成员的通知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并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曾宪华代表竹溪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全县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最后,曾宪华副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重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常年战斗在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一线的消防官兵和专兼职消防队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充分肯定了2011年度全县消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就2012年度消防工作,曾副县长强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对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要将消防工作重大事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同步建设,同时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形成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工作并扎实做好消防服务;三是各社会单位一定要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提高自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