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政府正式下文,给予在2011年度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和灭火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宜昌市远安县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近年来,远安大队在上级消防部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打造“消防铁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出色地完成了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2009年以来,大队官兵成功处置了5.10旧县龙泉镇悬崖救人、6.11水上救人、9.22花林悬崖救人、1.21旧县水井救人,3.8宜远公路万山机械厂火灾, 5.18当阳市大明木业制品厂火灾,11.4花林木瓜村丰泉磷肥厂硫酸罐爆炸事故、11.17花林寺龙凤村悬崖救人等灾害事故,忠实履行了消防官兵为 人民“赴汤蹈火、鞠躬尽瘁”的神圣职责,充分展示了公安消防队伍顽强的战斗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2009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中队”、2010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11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大队党委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县人民政府号召各乡镇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敬业奉献,扎实工作,为推动远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