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农村防火工作现状,更好地指导农村消防工作开展,9月4日,蕲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跃新、副主任王剑带领全县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深入蕲州镇、刘河镇、檀林镇、向桥乡等乡镇调研农村消防工作。
调研期间,陈跃新主任一行就新《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实施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派出所、村“两委”负责人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乡镇政府在推动乡镇消防规划、发动村“两委”负责人开展消防工作、推进农村消防达标建设、发展基层专兼职消防力量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困难。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县人大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乡镇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部分乡镇农村消防工作抓得有声有色,有效遏制了农村火灾事故的频繁发生。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调研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就农村消防工作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跃新强调指出,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和“十小场所”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极积修建消防水池,设立消火栓,配备消防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开展好农村志愿消防队员的培训与演练,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发展;要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充分发动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打造具有蕲春特色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