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决定》,授予鄂州支队“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发生火灾79起,直接财产损失76.3万元,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65.5%和27.7% ,连续两年火灾亡人、伤人数为零,火灾形势持续保持高度稳定。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036起,抢救被困人员199人,疏散群众2138 人,抢救财产价值1972.1万元,成功处置了“
成绩已属过去,风采还看今朝。2012年,鄂州支队将继续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条例》和《鄂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两个稳定”,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大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2012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更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