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昌宏主持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梅祖恩、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唐寅,省消防总队总队长蔡安东、防火部部长朱惠军发布了有关消防工作信息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总队总工程师冯王碧,省住建厅、保监局、工商局、综治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电视台、湖北公共频道、湖北广播电台、楚天电台、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大公报等近40家中央、省、市级和境内外媒体记者,省消防总队机关干部近百人参加会议。
发布会上,梅祖恩副秘书长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特点。他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明显增多,全省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十一五”时期,全省共发生火灾5.6万起,死亡232人,受伤172人,直接财产损失1.9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起数和损失数分别上升55.2%和1.2倍,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下降6.5%和46.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亡人火灾11起,死亡38人,与上个五年相比,起数上升37.5%,亡人数上升8.6%。
梅副秘书长介绍,省政府《意见》共分六条二十款,主要突出了火灾预防、管理创新、消防责任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四个显著特点。他强调,《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提升社会自身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省公安厅郭唐寅副厅长通报:《湖北省消防条例》实施一周年来,全省消防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成绩: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所有县以上政府均成立了消防领导组织,建立了消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我省出台了《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框架内,消防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函告通报、集中整治等一系列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了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持续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全省共排查各类单位88.6万家、社区3292个、行政村2.4万个,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091.7万处,督促整改1057.1万处,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先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已成立,全省13个市(州)、115个县(市、区)全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分别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大队。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省共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117支、公安专职消防队12支、企业专职消防队110支、志愿消防队2511支,多种形式消防队员达5.2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全省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共参与灭火救援行动4.3万余次、出动车辆5.8万余台次、出动队员16万余人次,接处警量占全省总量的15.6%;参与大规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3次,发现并整改一般火灾隐患2.1万余处,占全省总量的11.1%。进一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已将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宣贯及落实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将拓展消防经费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写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蔡安东总队长发布了我省近期火灾形势及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情况;截至6月10日,全省共发生火灾1411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033.7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74.85% ,亡人数下降了86.67% ,伤人数下降了50%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70.9%。综合今年以来火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致灾因素多,且造成巨大损失。三是城市市区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区域,但呈现逐步向市郊蔓延趋势。四是因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引发的火灾事故居高不下。
蔡总队长介绍,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将全力以赴,按照“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一般火灾明显减少”目标要求,着重在社会面火灾防控和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两方面下功夫,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
“如何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武汉地铁建成后怎样确保消防安全、怎样判别和选购合格的消防产品、如何强化对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这些关系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在随后的答记者问阶段,郭唐寅副厅长、蔡安东总队长、朱惠军部长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昌宏表示,贯彻落实好《意见》,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利于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希望各新闻单位和记者,今后要更加关注消防,宣传消防工作,更多的总结推广消防工作成绩和经验,为湖北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新闻发布会记者采访实录
湖北日报记者罗旭文:请问郭唐寅副厅长,省政府《意见》的出台,在预防特大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上提出了什么新措施?
省公安厅郭唐寅副厅长:《意见》在预防特大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上主要提出三项举措:一是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源头管控,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滋生。文件规定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二是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文件提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是重点单位中的重点,火灾危险性极大。文件规定,对火灾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三是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文件提出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纳入城乡改造、综合治理范畴,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要出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规程,完善与之配套的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督办整改职责,纳入政务督查内容跟踪问效,切实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武汉晚报记者刘峰:这个问题想请问蔡总队长:今年年底,武汉第一条地铁将建成通车,今后每年还将开通一条地铁。请问,消防部门对于地铁隧道的火灾预防和扑救有无专门的预案和应对措施?如果发生火灾,武汉市目前有那些装备可以使用?下一步,是否有筹建专门的消防队及购买专用的灭火救援设备的计划,目前进展如何?
消防总队蔡安东总队长: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地铁、隧道火灾防控工作十分重要,我省消防部门高度重视地铁、隧道的消防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消防设计审核;二是加强地铁、隧道防排烟、安全疏散、通讯、消防救援能力的攻关,应用了当前国内的一些新技术;三是加强已运营隧道的消防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个能力;四是设置隧道消防救援站,并购置隧道消防车在内的地铁消防救援装备。
省消防总队对地铁隧道火灾扑救做了大量的研究分析和准备工作。武汉支队拟定于8月下旬组织所属执勤中队对辖区内地铁站点和车辆段进行全面调查熟悉,并逐一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同时,将根据地铁站点的建设进度,在10月至11月之间,联合公安、医疗等部门,开展1次地铁灾害事故实战演练,提高地铁火灾事故应对的针对性。目前,武汉支队对正处于内部装修阶段的螃蟹甲地铁站进行前期调查,为实战演练和预案制订做准备。
泡沫车、水罐车、抢险救援车、排烟车和救生、破拆、照明、移动炮、通信、个人安全防护、搜救犬等器材、装备在地铁隧道火灾扑救中都能发挥重大作用。目前,武汉支队购置有2台路虎60雪炮机器人。路虎60雪炮机器人由国外进口,主要用于隧道、地铁、地下空间和化工场所火灾扑救。该机器人能够喷射大密度雾状水流,具备迅速降温控火、驱散有毒烟雾、改变烟雾气流方向等功能。同时,还具备体积小,机动灵活等特点。在地铁火灾事故中,能够发挥巨大作用。
省消防总队正在筹建专门的地铁消防队——轨道消防大队。车辆装备配置方面,路轨两用消防车已经列入支队采购计划中,下一步还将加大对特种防护、隧道排烟、灭火装备的采购。
楚天都市报记者汪亮亮:请问朱惠军部长,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小店都在经销消防器材,市民在选购时对质量问题很担心,不知道如何才能选购到合格的消防产品?在消防产品的监管上,消防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消防总队防火部朱惠军部长:消防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能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产品。现在也确实有些厂家和销售单位见利忘义,生产销售一些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全社会的消防宣传,增强市民选购消防产品时基本的辨别技能,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加强消防产品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市民在选购消防产品时,要认准消防产品的认证标识、合格证明,可以到中国消防产品网上去查询,或咨询一下当地质监、工商、消防部门。
消防产品由质监、工商、消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消防部门负责使用领域监管。今年上半年,三部门加强了联合执法,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及使用单位9418家,发现并收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7084件(套),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80份,立案处罚307起,罚款194万元,办理消防产品刑事案件1起,有力打击了消防产品领域制假、售假行为。
新华社湖北分社政宣部主任李鹏翔:我的问题仍然想请朱惠军部长回答!去年,我省针对汉正街、长丰乡等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大力整治,现在的整治结果如何?
消防总队朱惠军部长: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去年,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汉正街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武汉市采取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合执法、实施业态升级改造,妥善处理“疏与堵”、“治标与治本”、“强力整治与社会维稳”、“消防监管与部门共管”四个关系,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汉正街集中整治中,关停市场18个,清理违章占道25300平方米,新增、修复市政消火栓60个,承租经营商户由27500个减少至15000个,并重点对武房三号楼实施打围,启动改造整治工作。在长丰街“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中,责令“三停”77家,拆除违法建筑5万余方,政府拿出近2亿元专项资金,对村民自建房进行回租。另外,还采取措施,规范了17家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武汉市公安消防部门在武汉市政府统一调度下,制定汉正街等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市、区两级消防部门60余人,成立六个工作组,召开汉正街整体搬迁改造集中执法动员会,按照“定人、定责、定时限、定质量”的原则,统一调度、分组行动,每月集中7天时间开展集中执法,进一步推动汉正街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目前,各项整治工作正按预定方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