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沿江路一家酒吧重新装修没有进行申报,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12月29日下午,清城区消防大队对该酒吧负责人对其给予了临时查封处理。
检查中,消防部门发现该酒吧内存在火灾隐患,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大厅两个消火栓被吧台遮挡,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出口等。针对这些问题,城区消防工作人员立即对该酒吧负责人提出严厉的批评并阐明了消防安全的利害关系,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 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酒吧进行了临时性查封措施。并要求该酒吧负责人在火灾隐患未完全消除前不得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