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何广平副厅长指导汕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2月16至17日,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带领省公安厅办公室、经侦局、刑侦局、禁毒局、网安处及“粤安11”专项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莅临我市检查督导“粤安11”专项行动期间,专题听取了我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性工作意见。
17日上午,何广平一行在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附属楼三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开展“粤安11”专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公安局吴雨润副局长代表我市汇报了2010年海丰县鲘门镇情况和2011年我市计划开展的第三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何广平副厅长对汕尾市在2010年开展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我市2011年选择在陆丰市开展第三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表示了赞同。何厅长表示:汕尾消防支队要认真总结2010年鲘门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验,把好的工作办法在全市推广应用,积极做好2011年的第三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掀起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高潮。同时,何厅长还要求我市全体消防官兵要大力弘扬“平安亚运”精神,继续以亚运安保奋发图强的斗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提升“平安广东”水平,服务“幸福广东”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