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茂名市政府发文《关于加强我市消火栓建设的请示》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李观来副市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没有消防设施的地方不能报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开展好此项工作,全面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
市政消火栓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部队灭大火、打恶战的保障性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茂名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但是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矛盾因素,特别是消火栓建设更是不适用灭火救援的需要,存在部分欠缺现象。因此,为推动消火栓建设,全力保障灭火救援需求,茂名支队精心组织,全面协调,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沟通协商,支队军政主官专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指定专人撰写了《关于加强我市消火栓建设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审批,力求全力推动茂名市消火栓建设,切实保障灭火救援需要,更好地为茂名市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请示内容,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等部门专门拟办了承办意见,市财政局明确2011年将专门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并决定以后年度逐年增加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李观来副市长更是高度重视消防设施建设,专门批示此项工作,明确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全力配合,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特别强调“没有消防设施的地方不能报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将更有利于茂名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更好地保障消防部队做好灭火救援工作,为灭大火、打恶战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