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山政报公示了2010年度行政效能创新奖项目,中山消防支队创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获一等奖。据了解,获得2010年度行政效能的共有13个项目,其中,一等奖有3个项目,二等奖有4个项目,三等奖有6个项目。中山支队创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一等奖的3个项目中排列在第一位。
近年来,中山市经济快速发展,给消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迅速发展的灯饰、服装、家具、小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中,许多企业主从节省成本等因素考虑,违规将车间、仓库和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导致“三合一”场所大量涌现。因“三合一”具有“易多发、易复发”的特点,单靠消防等监管部门按照传统手段根本无法遏制,“三合一”火灾隐患一度泛滥,全市火灾形势日趋严峻。据统计,2008年年底中山市仅古镇、沙溪两镇就检查发现各类“三合一”场所17000多处。2006年至2009年,全市“三合一”火灾事故占火灾总数的46.5%,计97起;其中亡人火灾占70%,造成28人死亡,且呈逐年增长趋势。2009年7月30日,中山市沙溪镇发生的造成4人死亡的“三合一”火灾事故给全市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支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三合一”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人员伤亡火灾多发的形势就难以得到控制。为此,自2009年9月1日起,中山市推出创新举措,实施“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将罚款额的50%奖励举报人。
为此,中山市政府谭培安副市长审时度势,多次带领消防部门人员到财政、法制、安监、流管、工商、住建、旅游、文化、教育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调研座谈,寻求对策,解决“三合一”举报的奖励经费、法律依据、处罚程序等焦点性问题,并及时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情况沟通。经努力沟通,分管财政工作的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安排市财政局拨出50万元专款作为垫付举报奖励的首期奖励资金,中国电信中山分公司划出特别号码0760—88888119作为投诉电话。在实际操作中,支队做到了三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
2009年8月1日起至
9月1日,在举报奖励制度正式实施前,部署了为期一个月的“轰炸式”宣传,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5个、发布公告14万份、刊登稿件200余篇,播放各类新闻广告1300余条次。二是行政告知到位。全市印制了14万份实施“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公告,通过16个大队发动村级消防委员会和派出所张贴、覆盖到各个出租屋、工业区及其他场所。三是执法服务到位。为指导“三合一”企业自查自改,结合中山市“三合一”场所的主要类型,防火处归纳出10余种最有效、最经济的整改措施,印制5000册《“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改指导手册》在全市派发,同时,设立了24小时的咨询服务电话,落实好整改技术服务。
为确保举报人的安全,解决举报人后顾之忧,市政府谭培安副市长多次组织消防、司法、法制等部门座谈讨论,对法律依据、程序流程、保密措施等问题反复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在市消防局设立举报受理中心,购置电脑、专业录音电话、传真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指定2名协管员专门负责举报电话受理和信息反馈,1名参谋负责来人来函举报受理、数据统计、举报人身份确认及奖金发放,其他任何人不得查看和过问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关于案件查处进度和奖金发放等情况咨询由受理人通过受理电话进行反馈。奖金发放环节采取“地点分开、时间错开”的办法,防止各举报人相互见面。经举报人同意接受采访的,规定各新闻媒体必须在采取画面和声音处理后,方可刊播有关新闻,防止泄密给举报人权益造成损害。目前,尚未出现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现象。
据统计,“三合一”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2009年9月1日实施以来,截止2011年6月19日,共接到群众举报20006宗(其中来电举报19800宗,来人举报187宗,来信举报19宗),有效举报是1064宗,查实233宗,罚款246万元,实施奖励123万元。
另外,继“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后,2010年6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又下发了《中山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举报全市884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疏散违法行为,同样将获得罚款额50%的奖励,有效遏制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下一步,中山市还将对在建建筑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自动消防设施未保证完整好用等火灾隐患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未来将拓展到消除火灾隐患的更多领域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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