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陈飞少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雷盛武少将一行到广东省中山市调研消防工作,对中山市独创的“三合一”等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给予高度肯定,表示将在全省推广,并将中山经验向全国消防部门推介。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培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岑宏开等陪同调研。
两年发放举报奖金120余万
2009年9月,中山市开全国先河,制定并实施了 “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对举报“三合一”企业的举报人给予罚款额50%的重奖。制度实施后,群众举报踊跃,“三合一”火灾隐患“顽疾”得到基本遏制,火灾事故大幅减少。2009年9月至今,全市未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2010年至今更是实现了全市火灾事故“零死亡”。该制度还获得中山市2010年度行政效能创新项目一等奖。截至目前,市“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受理中心共接到举报21613宗,其中有效举报1121宗,查实并处罚300宗,罚款250多万元,发放奖金120多万元。
举报重奖制度成“中山模式”
笔者在汇报会上了解到,目前,火灾隐患重奖制度已生根发芽,并向相关领域延伸。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法行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违法行为,三方面的火灾隐患已经纳入举报重奖范围。《中山市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也将于近日正式公布实施。
这一全民参与消防安全监管的“中山模式”,8月22日受到了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领导的充分肯定。相关消防专家表示,实施隐患举报重奖制度与传统的成立专门整治组织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措施相比,能够最大限度地发动最广泛群众参与消防监管,减少人力、财力、物力等行政成本。
雷盛武说,中山是全省率先实施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的城市,目前省内已有包括汕头、东莞、珠海、江门在内的5个城市正在学习和借鉴中山的做法。下一步,省消防总队计划在11月上旬之前,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向全省各地推广中山的做法。
陈飞认为中山的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是他知道的,全国范围内最完善、最全面、最有效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希望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表示公安部消防局将通过适当的形式,在全国消防部门推介中山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的相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