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编号字第1490号《革命烈士通知书》,追授在“7•29”救援中为营救跳桥卧轨自杀男子不幸壮烈牺牲的姚携炜同志为革命烈士。
2011年7月29日下午,增城大队新塘中队合同制消防员姚携炜同志在转移跌落桥底铁轨受伤的轻生男子过程中,被急速驶来的列车撞倒,身受重伤,经医院奋力抢救无效,下午6时许姚携炜不幸牺牲,年仅22岁。
连日来,姚携炜同志牢记宗旨、忠诚可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舍生忘死、勇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受到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副省长刘昆,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副市长陈国,省公安厅副厅长罗娟、郑东,省厅政治部主任盘展欣,省消防总队雷盛武总队长、牛跃光政委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支队党委第一时间传达部署上级领导指示,认真撰写总结姚携炜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向姚携炜同志学习活动,积极落实部队内部各项善后抚恤政策,严密跟进省市民政部门为姚携炜同志申报烈士的相关工作。
典型宣传方面,广州支队在姚携炜同志牺牲当日立即抽调精干业务骨干成立工作组,对姚携炜同志身前所在中队、大队官兵和辖区群众进行深入采访,广泛收集鲜活素材,深入挖掘姚携炜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支队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姚携炜同志的典型宣传学习方案,于8月3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向姚携炜同志学习的决定》,支队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层层发动,细化部署、有效落实,组织官兵深入学习姚携伟同志英雄壮举的精神内涵,以姚携炜同志英雄事迹为生动教材,把学习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消防官兵的理想信念教育、合同制消防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迎战大运消防安保工作和“五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部队上下全面掀起了“学英雄,比贡献,见行动”热潮。同时,姚携炜同志的感人的事迹和崇高精神,得到了新华网、新浪网、广东卫视、《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各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转载,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充分认可。
善后抚恤方面,支队认真落实省、市各级领导指示精神,会同增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了现场处置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协调成立了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增城市民政局和公安局等职能机构为主要成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组,支队司、政、后等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强化对外联系沟通,协助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姚携炜保险赔偿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保险金赔偿问题,有力推动善后抚恤和家属安抚等各项工作。支队高树武政委、陈培贵副政委等党委成员8月2日专门走访看望了姚携炜同志家属,并送上了慰问金,省厅现役办沈耀炮副主任、省消防救助基金会董贵龙理事长、增城市委徐志彪书记,增城市公安局汤志忠副局长等各级领导亲切看望慰问了姚携炜同志的家属。
目前,支队善后工作协调小组正在与增城市政府密切联系,跟进筹办姚携炜烈士追悼会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善后抚恤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