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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广州消防实名举报查实后最高奖励5000元

   日期:2012-11-16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朱宏    浏览:647    
核心提示: (记者 朱宏 通讯员 孙江敏 杨晓丹) 街坊们注意了,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发微博抄送给@广州消防或拨打投诉电话,经查实后可获

    (记者 朱宏 通讯员 孙江敏 杨晓丹) 街坊们注意了,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发微博抄送给@广州消防或拨打投诉电话,经查实后可获最高5000元的奖励。昨日,广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正式启用,从昨日起,凡通过来人、微博或拨打投诉电话4001119119方式实名举报广州市辖区内“三合一”火灾隐患,查实后可获500~5000元奖励。据了解,举报奖励对象仅限于实名举报,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在奖励之列。此外,对于虚假举报投诉的个人,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属实最高奖励5000元

  市民凡投诉举报广州市范围内生产、存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俗称“三合一”火灾隐患),经查实,住宿2人的奖励500元,住宿3~9人的奖励1000元,10~29人的奖励3000元,30人以上的奖励5000元。

  此外,对举报同一单位的同一“火灾隐患”,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其他署名者领取。

  据了解,该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广州市消防局11楼,隶属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干部,2名受理员,专门受理“三合一”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其中来人、来电举报投诉的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的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的14时30分至17时。广州市消防局新浪官方微博“广州消防”24小时接受市民群众发送的私信举报投诉。

  公务员不在奖励之内

  广州市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李梅玲介绍,举报奖励对象仅限于实名举报,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在奖励之列。举报人通过来人、来电举报投诉时,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正常使用的联系方式。通过微博举报必须在私信中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火灾隐患相关照片等。匿名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金。对于虚假举报投诉的个人,广州市消防局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举报途径

  来电举报受理形式为电话专线受理。电话设于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号码为4001119119。电话举报受理时段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

  来人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受理地点为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十一楼广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来人举报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

  互联网举报通过微博受理。举报受理时间为24小时,举报人通过已设立的互联网新浪微博用户向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新浪微博用户“广州消防”发送私信。

  有奖举报只接受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需提供可正常使用的电话号码。举报人通过微博举报必须在私信中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火灾隐患相关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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