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肇庆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印发了《肇庆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肇庆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印发了《肇庆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