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消防部门了解到,自推广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以来,少数举报“专业户”独辟巧径,实现精准打击,领走巨额奖金。日前,中山“举报冠军”刘先生(化名)就分享了自己独特的举报办法:“白加黑”三步走。举报成功率达50%。
据了解,11月1日至5日,中山市消防局共接到在建地工消防违法行为来人或来电咨询、举报236次,每日有近50人次咨询或举报,有统计的就有10余人参与举报工作。该局共有效受理19宗,5宗属实,11宗正在核查,3宗不属实。其中,刘先生举报在建地工消防违法行为4宗,其中两宗属实,举报成功率50%。 据刘先生介绍,举报在建工地消防违法行为方法沿用了自己独创的“三合一”举报办法,即踩点——基本确认——最后确定(白天或晚上)。他说,由于消防部门宣传频繁,处罚力度大,现在企业“三合一”现象比较难找。而在建工地从10月份才开始实施有奖举报,寻找消防违法行为较容易。他认为,一般情况下,白天去踩点,看看有没有晒衣服或凉毛巾等,基本选好重点后,利用晚上时间去确认。“晚上有些工地不开工,如果设有集体宿舍肯定有灯光,有工人在尚未峻工的建筑内来回走动,或聊天说话什么的,可以根据灯光数量或衣物基本确定住宿人数”。基本确认后,再利用白天或晚上时间去确定,这样举报的成功率较高。但由于工地一般有保安,接近工地了解情况经常被要求查看证件,或询问原因,他每次去前都要想好如何回答,有多次被保安驱赶经历。 刘先生说,他平时不会告诉任何人自己外出原因和目的地,包括自己家人及亲戚,“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多一份危险”。对于两年来的举报经历,他认为,消防局的保密措施可以放心。表示将会继续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笔者与他通电话了解情况时,可以听见他周围有机动车和搬物声音。“你现在还在外面找吗?”“是啊,没事就出来兜兜风,看看呗!”他说。 省消防总队表示,重奖举报的目的是发动全社会都动起来,促成联防联治,使国家、企业和公民避免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新闻链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或者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处责令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