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及时布控52小时后抓获放火嫌疑人
因欠债无力偿还,心情不佳放火泄愤,致使一家三口葬身火海……
记者从广东省
消防总队获悉,致3人死亡的揭阳市榕城区“11.27”放火案已于
11月29日14时告破,成功抓获故意放火嫌疑人徐某文。
据了解,
2011年11月27日03时52分许,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顶六村阳崇明废品收购点发生火灾,造成阳崇明一家三口葬身火海。
该起火灾发生后,省消防总队第一时间派出火调专家,会同公安刑侦专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过约35小时的调查,认定该起火灾涉嫌放火。
据介绍,火调专家从现场提取了阳崇明废品收购点附近3个监控录像视频,发现
2011年11月27日03时51分30秒有一可疑男子在视频内出现,03时52分该男子在阳崇明废品收购点正门外南侧回收废品堆垛东端点火,视频显示最初共有2处微弱火光。可能是放火引发火灾这一疑问,得到附近知情人员的证实。知情人介绍,起火时间位于当日03时50分许,最初是阳崇明废品收购点正门外南侧回收废品堆垛着火,并向建筑内部蔓延,火势发展非常迅猛。
随后,火调专家现场勘察发现,位于三间简易铁皮结构建筑中间的阳崇明废品收购点烧毁程度最为严重,且燃烧痕迹由阳崇明废品收购点正门南侧回收废品堆垛向西渐轻。由此证实起火点位于阳崇明废品收购点正门外南侧回收废品堆垛东端。现在调查还表明,在起火点阳崇明废品收购点正门外南侧回收废品堆垛处,可排除电气故障、生活用火不慎、自燃等起火源。现场勘验结果与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相互印证。
11月28日下午,省、市、区三级消防、刑侦部门进行了一次现场实验。点燃与起火点同种类的2袋泡沫塑料鞋底废品,发现从点火到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时间仅需2分钟。致此,阳崇明废品收购点火灾基本确认为人为放火引发。
11月29日14时45分,在火灾发生后的52小时内,揭阳市公安局专案组通过紧张布控,成功抓获故意放火嫌疑人徐某文。
据介绍,徐某文和阳崇明并没有什么纠纷。放火仅是因建房欠债无力偿还,心情不佳,企图以烧东西泄愤。而在此前,即今年11月13日,徐某文在案发地点已实施了一次放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不料两周后,其再次实施放火,最终导致阳崇明一家三口葬身火海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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