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广东省中山市消防部门获悉,该市2011年再度实现火灾事故“零死亡”,截至目前,该市已经连续29个月实现社会面火灾事故“零死亡”。
据称,2011年中山市共发生火灾 99 起,死亡 0 人,受伤 8 人,直接财产损失 738.9万元,与2010年相比,四项指数“两升一降一持平”:起数上升62.3%,死亡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7.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37.6%。
中山市消防局局长王帅称,该市去年建立健全消防“大综治”格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共在安监、教育、旅游、卫生等8个部门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该市继续深化和巩固其在中国内地首创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将原来的两个举报项目扩大为四个,制订出台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山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据了解,中山自2011年11月份起,将消防志愿服务纳入该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将消防志愿服务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积极引领该市165万外来人口参与消防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