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2012年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 今年年底,广州所有镇、街道100%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凡不符合法定消防要求的,工商、建设、安监、教育、文化、卫生等行政审批部门坚决不得给予行政许可。
会上指出,目前广州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民居等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火灾隐患存量较大,海珠、荔湾等传统老城区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白云、花都等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加工企业多,火灾发生的频率也比较高。
此外,一些地方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动应付多,主动防控少,运动型管理多,制度化管理少,动态火灾隐患还大量存在,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和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表示,接下来将推动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等专门办事机构,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100%建立。同时注重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工商、建设、安监、教育、文化、卫生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消防要求的,坚决不得给予行政许可,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据统计,去年广州共发生火灾1036起,死亡12人,烧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1617.05万元。火灾四项指数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96%、7.69%、11.11%、1.2%。9月26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以来,广州共出动检查单位74921家次,发现隐患119386处,整改隐患118695处,查封1467家,“三停”614家,罚款1063万元,拘留336人。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专项火灾隐患上,也和消防部门联合整治:建委组织对919项政府外墙整饰工程、2823个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停了70家施工、监理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对8家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诚信不良行为扣分;教育局组织8756所学校、50多万名师生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学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