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山消防铁军,共建消防平安中山!”5月16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黄永林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4人来到市消防支队,就贯彻实施新《消防法》情况检查指导时,对消防支队提出了上述要求。中山市人大常 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甘建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蒲全芳,中山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帅、政委彭国宇等参加了座谈会。
据悉,2011年8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 听取了中山消防支队的工作汇报,并先后到火炬开发区、石岐区、沙溪、南头、三乡、坦洲等六个镇区进行检查,还委托各镇区人大办(工作室)对消防法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连同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转给市政府,要求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12年5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本次座谈会,正是为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而特意召开的一次会议。
会上,中山消防支队王帅支队长向调研组一行作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他表示,市消防部门对市人大常 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其中在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中山市各级政府按照《中山市消防装备建设五年规划 》,2011年落实装备经费3481.9万元,东升、古镇、东凤、民众四个镇的消防大、中队营房顺利投入使用,大涌、沙溪、小榄、三乡、港口、三角、横栏、开发区8 个镇区的消防大、中队营房启动建设,并在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建立水陆两用消防中队。通过各方面的建设,全市消防能力大幅提升,去年出警3882次,出动车辆7720 辆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3426人,抢救财产价值超过8亿元。2011年,全市继续保持火灾事故“零死亡”的良好形势,市消防部门获得省、市多项表彰。
中山消防支队彭国宇政委则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利用自身的政治优势,为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进一步呐喊助威,提高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中山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刘伟明处长也专门就当前消防宣传经费不足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了汇报和解释。
听取汇报后,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永林对中山消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山消防工作一直以来得到了中山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法》在中山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中山能有今天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三个适宜”城市的建设成果,消防官兵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消防官兵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劳,怎么评价都不过分!”他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消防官兵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就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黄永林副主任提出了十点意见:一是宣传教育要落实;二是组织体系要健全;三是消防网络要顺畅;四是装备设施要先进;五是“训”(训练)、“救”(扑救)水平要增强;六是作战方案要配套;七是基础工作要扎实;八是应战能力要创新;九是支持消防部队建设;十是厚待消防官兵。最后,黄副主任表示:有为才有位,要为消防工作不断“鼓”与“呼”,并寄语全市消防官兵:打造中山消防铁军,共建消防平安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