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东省中山市流动人口办公布了全市获得2012年度积分入户资格的流动人员名单以及全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入围名单。其中,共有2539名流动人员获积分入户资格,包括52名优秀消防志愿者;共有7599名流动人员成功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其中包括42名优秀消防志愿者。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流动人口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中山市于2009年底在全国率先推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规定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由本人申请并经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流动人员,纳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计划内生育的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中山市公办小学、初中待遇;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中山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的可申请享受迁入中山市户籍的待遇。
2011年11月9日,中山市正式将消防志愿服务纳入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规定在中山市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积3分,最高可积15分;在中山市获县级以上各类(含消防志愿者工作)表彰奖励的每次可获奖励积分40分。
短短四个月内,中山已有近5000名流动人口消防志愿者报名参与。今年4月初,市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对表现突出的150名流动人员消防志愿者进行了表彰,授予“中山市消防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按规定给予每人奖励入户、入学积分40分。其中,94名消防志愿者通过参加消防志愿服务获得的积分成功获得入户、入学资格。在流动人员消防志愿者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中,中山市横栏镇以14人之多高居各镇区榜首,港口、坦洲分别以10人、9人位居第二、第三。
5月30日,笔者在中山市港口镇见到了通过消防志愿服务成功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姜达秀。来自陕西的姜达秀于1995年来到中山,现在港口镇某美容美发中心工作。去年她的积分与入户的达标分数190分相差不到20分,离成功入户仅一步之遥。去年底,她了解到参加消防志愿服务可以积分后,就迫不及待的填表报名,加入了港口镇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经过数月坚持不懈的参加消防志愿服务,她在今年4月份被评为全市消防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获得40分的积分奖励。今年,她的总积分从原来的177.5分提高到了230.8分,与港口镇其他155名流动人员一起获得了积分入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