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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单位经验

   日期:2012-11-16     来源:本站    作者:蔡妍菡    浏览:342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广东省将深圳、东莞、汕头、茂名、韶关五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在各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广东省将深圳、东莞、汕头、茂名、韶关五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在各市的街道乡镇创新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汕头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化模式

作为全省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汕头提倡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化,引进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开展“一区一场馆、一队一场馆”消防体验场馆建设活动,设置隐患查找、模拟报警、逃生自救、火灾预防、游戏互动等体验项目,全面开展科普体验教育活动。

记者在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金华社区看到,该社区投入20万资金建成汕头首个社区消防体验室,设有智能化厨房消防体验系统,面向居民免费开放。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系统能让居民在体验中发现厨房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提升居民的日常防火意识。消防体验室自今年6月份开放以来,已吸引了上千名居民前来学习体验。

据了解,截至目前汕头共建设5个消防体验场馆,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化模式。

深圳创新实施消防安全“楼长制”

同为全省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深圳市在光明新区推行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楼长制”,将消防工作进一步细化至辖区每一栋出租屋,每栋出租屋确定一名楼长,充分利用楼长“五员一身”(义务消防员、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治安协管员、信息管理员)的职责定位,发挥楼长作为义务消防员的职能,全面落实推进“消防基础化”工作。

目前,公明街道辖区9357栋出租屋全部实行了楼长制,有效发挥了“楼长”的防控火灾作用,消除消防监管“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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