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广东省江门市消防局获悉,一夫妻档因制售伪劣消防产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处罚金总额逾百万。经初步了解,这是近年来广东处罚最重的一单制售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据了解,2009年9月,来自江西的张某、陈某夫妇租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一房间,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没有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情况下,以“信辉照明”的名义招聘工人,组织生产应急照明灯和应急标志灯销往深圳、惠州等地。至2011年12月30日,两人生产的应急照明灯和标志灯金额达180余万元。经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2011年12月,江门市蓬江区公安、消防部门经过半个多月的摸查和布控,捣毁了该制售伪劣消防产品窝点。近日,当地法院作出判决,张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处罚金92万和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