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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消防公文骗取高额培训费

   日期:2012-11-16     作者:蔡妍菡    浏览:596    
核心提示: 近期,广东惊现不法分子假冒省消防总队名义举办培训班,骗取高额培训费,涉嫌诈骗。消防总队提醒广大企业,接到此类通知应先核

    近期,广东惊现不法分子假冒省消防总队名义举办培训班,骗取高额培训费,涉嫌诈骗。消防总队提醒广大企业,接到此类通知应先核实,谨防受骗。

    据介绍,近期,广东不少企业收到一份以“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名义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全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培训通知》(广公消[2012]268号),文件要求全省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人,从9月15日至17日在消防总队参加为期三天的消防产品质量培训班,每人交纳培训费1860元/人,于9月14日前把培训费汇入指定的两个账号。其一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户名为“唐志杰”,卡号:6221 8816 0000 3963 466;其二是在中国邮政银行广州支行开户,户名为“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账号为:6221 5017 7100 1357 512。文件中提及的“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88901759,13119569206。这两个电话都处于未接通,或无人接听状态。

    同时,文件称“培训合格颁发《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企业新开办、变更、换证的条件之一”,并措词强硬地指出:“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吊销企业相关资质并处罚款”。

    经核实,广东省消防总队并未下发该通知。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指出,该通知属伪造公文,文中字体、行文、语句漏洞百出,涉嫌诈骗。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不法分子大多通过以消防培训为名骗取钱财、冒充消防工作人员骗取高额“书费”、假冒消防检查发汇款通知单这几种方式行骗。企业单位若遇类似情况应先向所在地消防部门咨询确认,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政府机构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广大市民和企业单位凡遇以消防名义要求汇款到私人账户,应立即核实或报警,千万别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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