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同志就北京消防反腐倡廉工作连续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消防局在坚决贯彻落实公安现役部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消防局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
12月2日,刘金国副部长在部局《政工简报》第93期《北京总队强力推进公安部“11.18”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批示:“高潮、志强同志:你们政治责任重大!廉政反腐无论有多大困难,也必须抓好。北京代表着全国形象。”
12月9日,刘金国副部长在市局《纪检监察简报》第107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公安现役部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批示:“北京消防的四条措施经过深思熟虑,非常好!一定要抓苗头,绝不形成风气。否则,很难改变。”
12月14日,刘金国副部长在部局《消防政工简报》第99期《北京总队制定出台六个坚决查处刚性措施》上批示:“要言必行,行必果,令行禁止。”
公安部“11.18”警示教育会议召开以来,消防局党委立足实际、深入研究、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完善了各项廉政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大了对各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了广大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力开展。特别是党委结合当前首都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公安部、市局和消防局各项铁规铁纪,制定出台了首都消防部队“六个坚决查处”,高压震慑了可能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廉不洁行为,进一步表明了消防局党委坚决打击各种消极腐败行为的决心和信心;在出台“六个坚决查处”的基础上,消防局党委多次研究部署,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官兵集中开展了官兵参与经营安防工程及装备专项清理行动。消防局党委成员首先带头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所属各单位快速响应、严格落实,累计召开会议150余次,广大官兵累计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017份,填写《参与经营安防工程及装备情况自查自纠表》2017份。活动期间,消防局所属各单位相继建立完善了《参与安防经营分析研讨例会制度》、《参与安防经营举报察访制度》等廉政制度17项,创新施行同级督办、创建个人信息库等廉政措施46项。
下一步,消防局将以刘金国副部长重要批示精神为新的动力,结合“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的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扎实推动官兵遵纪守法,推进首都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树立首都消防部队良好形象,为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