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独山子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好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在公共建筑中的使用,提高建筑物安全性能,坚决杜绝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提高全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新疆克拉玛依独山子区政府联合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质量监督局共同研究,制定出台《独山子区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材料抽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明确,无论工程单体建筑规模大小,施工单位应将单体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一次性进货到场,建设单位将一次性委托检测机构予以抽样检测。若进场材料不能做到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一次性进货,建设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将根据厂家、型号、批次不同分别进行抽样检测。
《办法》指出,取样结束后,由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当场将封装的样品通过托运或派人直接送至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或其它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及包装的完整。
《办法》强调,对初次外墙保温材料检验不合格者,重新按程序抽样送检,重检不合格者,对已进场材料全部退场,已上墙保温材料全部拆除,同时公安消防机构将依据《消防法》从重处罚,并将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场家清除出独山子区市场。(来源:克拉玛依消防支队 作者:邬博偲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