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决战决胜“清剿火患”战役,全力维护首都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全力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万无一失。2012年2月17日,北京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贯彻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全面推进2012年消防工作大会。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傅政华,市政府副市长苟仲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丁世伟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直、国管局、总后基建营房部营房土地管理局、市监察局,及市属相关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地区)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警种、各分县局、各公安派出所主管领导,消防局党委成员,各消防支队长、防火处处长,各消防监督处(科)长,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6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陈清主持。
会议播放了北京市2011年火灾形势分析多媒体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丁世伟宣读了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区县(地区)和先进集体表彰决定,东城区政府、通州区梨园镇政府、石景山苹果园街道办事处、朝阳分局南磨房派出所分别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消防局局长张高潮总结了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就2012年消防工作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苟仲文副市长围绕2012年消防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狠抓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科学规划前、中、后期保卫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所有涉会场所必须进行全方位火灾风险评估和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确保点上绝对安全。会场、住地及新闻中心控制区域周边500米,行车沿线控制区域周边200米要进行会诊式排查,确保线上万无一失。所有社会面必须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面上安定有序。二是狠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国务院《意见》和消防法律法规,推动基层组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争创无火灾单位、无火灾社区和村庄。三是狠抓源头性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非法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应急车通道堵塞占用等问题的源头治理,实施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四是狠抓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全民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五是狠抓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经费保障等方面,必须落实责任,加大投入。
最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傅政华充分肯定了2011年首都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全力做好2012年全市各项消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消防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认清面临的重大考验、首都的特殊地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将国务院精神、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把各种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二是打好主动仗,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化落实国务院《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解决消防工作难点问题,尽快制定符合直辖市特点,且高于国家的消防安全标准。深化构筑“防火墙”工程,夯实乡镇、街道和单位消防工作基础。深化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火灾隐患情报信息机制效能,建立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模式,提高隐患的发现率和治理率。三是共同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力保障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工作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解决涉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装备配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级主管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公安机关要发挥“第一推动力”作用,尤其是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按照“四减、四责”要求,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严惩违法行为,坚持上限处罚,实行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原则,综合采取行政拘留、责令三停、强制查封、依法取缔、强令拆除等刚性措施。紧盯隐患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复查,跟踪问效,必要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组织媒体深度曝光。强化消防安全的督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区县政府主管消防工作领导向苟仲文副市长递交了《北京市2012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会议还印发了《2012年消防工作要点》、《关于充分发挥综合治理职能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