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型式认可获证企业、各有关单位:
新版《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规则中已将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改为5年。根据国家有关认证法规要求,我中心即将于近日开展新版规则下的型式认可证书转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规则换版期间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性得到延续,我中心现决定将证书截止期在2011年5月1日以后,已完成监督的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版规则规定的期限。延期后的证书信息及状态以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及我中心网站(www.cccf.net.cn)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我中心将于近日分别发布各类获证产品证书转换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符合规定的,我中心为其换发新版规则型式认可证书;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符合规定的,我中心将注销其旧版规则型式认可证书。
三、消防应急灯具产品结合产品标准换版已先行开展证书转换工作,不在本次证书转换工作范围内。
专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