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政府令第64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日人社办字 〔2012〕10号)、《日照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1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方式组建岚山区化工园区消防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原则上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
(三)年龄18-3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82年1月1日前出生的),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四)一般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作业需要。具有中文类、计算机类、化学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有驾驶、维修等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六)报名人员须属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几类: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4、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区及区以上劳动模范;5、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岚山区化工园区消防站消防员,共招聘18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日-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明珠路北首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联系方式:区就业办0633-2616759,联系人:张峰华
岚山区消防大队0633-2237119,联系人:陈博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到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填写《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体能素质测评、政审等环节择优录用18人。
考核、录用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消防大队共同负责。
化工园区消防站消防员月工资1800元,食宿免费,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年度签订劳动合同。
五、化工园区消防大队的管理
化工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统一指挥调度。日常管理、训练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山区消防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