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天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层次量化排名考核,连续四次或累计五次排名末位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区视频会议上作检查。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过失等原因导致辖区发生责任火灾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7月4日,宁夏消防总队出台7项硬性奖惩措施,全力确保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
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宁夏消防总队在各地实行政治待遇优先、月度绩效奖励、各级主流媒体发稿奖励、任务指标末位排名检讨、静态火灾隐患与执法监督部门责任挂钩、责任火灾和违法案例一票否决、部队安全管理一票否决7项奖惩措施。
在月度排名考核中,宁夏消防总队将对排名第一的基层消防单位给予2%至5%的记功比例和不同金额的现金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还给予年终考核加分的奖励。同时,对各市消防支队、县 (区)消防大队在完成任务指标方面落后的,实行排名检讨制,通过在视频会议上亮相检讨、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法等措施,形成 “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凡因单位场所长期存在静态火灾隐患未整改,或长期存在火灾隐患未被检查,执法监督部门承担失职责任,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倒查进行处理。辖区因履行职责不到位,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视情追究行政责任,或进行转业安置。(来源:消防周刊 作者:高军 消防天下)